【公告】高興昌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 期:2023年03月07日

公司名稱:高興昌 (2008)

主 旨:高興昌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發言人:徐邦峰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49,757,94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2/03/08~112/05/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3.50~27.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9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七案

案 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執行庫藏股之機制,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第7次買回庫藏股,預計買回10,000

千股,執行期間自112年3月8日至112年5月7日止,買回價格區間為

13.5元至27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

回公司股份。

二、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由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及不影響公司

資本維持之聲明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

應公告及申報之主要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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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749,757,945元。

(依111年第3季財報保留盈餘加資本公積扣除董事會已決議之分配盈餘)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

112年3月8日起至112年5月7日止;預計買回10,000千股,佔本公

司發行股份之4.98 %。

(5)預計買回之區間價格:

13.50元至27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

得繼續執行買回。

(6)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 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0)檢附董事會聲明書及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詳如后)

四、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2年3月7日第21屆第8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

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4.9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3.3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高興昌公司董事會決議本次預計買回之價格區間訂為13.50元至27.00元之間,並未超過上述規定之買

回價格上下限範圍,故其買回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