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僑大陸地區成本法轉投資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間接減少大陸投資
日 期:2019年11月12日
公司名稱:高僑 (6234)
主 旨:高僑大陸地區成本法轉投資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間接減少大陸投資
發言人:黃正雄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8/11/11至民國108/11/1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間接投資大陸地區成本法轉投資公司辦理減資致間接減少大陸投資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1,942,300元整。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泰州菁茂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37,960,000元整(本公司持股比率為16.17%)。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減少美金12,000,000元整(本公司持股比率為16.17%)。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微型鑽頭製造、生產、買賣。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成本法轉投資公司)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不適用(成本法轉投資公司)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成本法轉投資公司)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6,140,000元整(本公司持股比率為16.17%)。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辦理現金減資)。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辦理現金減資)。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辦理現金減資)。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辦理現金減資)。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辦理現金減資)。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辦理現金減資)。
18.經紀人:
不適用(辦理現金減資)。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為發揮經營效益及活化資產。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現金減資)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現金減資)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HK$2,000萬元及USD$620萬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9.55%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7.8%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1.75%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HK$2,000萬元及USD$614萬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7.9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7.4%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1.11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5年度:新台幣571仟元
106年度:新台幣6,860仟元
107年度:新台幣(598)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陳政學會計師、張字信會計師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2066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