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飛宏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

日 期:2019年03月15日

公司名稱:飛宏科技 (2457)

主 旨:飛宏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

發言人:陳秋琴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4樓(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狀況暨一○八年度營運展望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七年度之決算表冊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七年度財務決算表冊。

(2)承認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2)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3)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4)討論修訂「董事選舉辦法」部份條文。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8年4月

8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

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4月18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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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

件寄送。

受理處所: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三路568號,

電話:03-3277288分機1311) @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