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興對子公司「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釋股作業及放棄參與其現金增資計畫案。

日 期:2022年03月11日

公司名稱:長興 (1717)

主 旨:長興對子公司「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釋股作業及放棄參與其現金增資計畫案。

發言人:劉秉誠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11

2.公司名稱:長興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為配合子公司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廣精機

公司」)營運發展、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及符合申請股票上

市法令規定,於長廣精機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前,本公司對其持股需

降至70%以下,且長廣精機公司上市掛牌時,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所

有子公司,以及前開公司之董事、監察人、代表人,暨持有前開

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與其關係人總計持有長廣精機

公司之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掛牌時已發行股數之70%。所規劃未來

申請股票上市之股權分散,擬在維持本公司對長廣精機公司直接或

間接持股不低於50%之情形下,於長廣精機公司申請上市前,本公

司得依下列方式一次或分次辦理持有長廣精機公司股份釋股及放棄

認購全部或部份股份作業:

1.放棄認購長廣精機公司現金增資

(1)長廣精機公司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應不低於長廣精機公司決議現金

增資之董事會前,長廣精機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但如長廣精機公司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者,除不低於前述之淨值外,另應依當時市價議定之。考量

長廣精機公司營運發展、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以提高經營績效之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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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除依法保留現金增資股數10%~15%由長廣精機公司及符合一定

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外,本公司得放棄認購長廣精機

公司現金增資之股份,並促請長廣精機公司在放棄認購股數內以洽

特定人認購之方式,對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提出認購要約;其

中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係指可認購長廣精機公司現金增資股份時

,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且依其所

載持股數按比例計算認購股數;如本公司股東有放棄認購長廣精機

公司現金增資股份認購要約時,則促請長廣精機公司在本公司股東

放棄認購股數內,對本公司暨關係企業之員工及對長廣精機公司營

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提出認購

要約。長廣精機公司董事會應依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情形,訂定現

金增資發行價格計算書、特定人之洽定及作業時程等事宜,並委

請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2)長廣精機公司如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與相關法令規定,於辦

理上市前現金增資時,除依法保留現金增資股數10~15%由長廣精機

公司及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外,應全數委

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

2.處分持有長廣精機公司之股份

本公司處分長廣精機公司股份之價格應不低於本公司決議處分長日

興公司股份之董事會前,長廣精機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但如該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賣者,除不低於前述之淨值外,另應依當時市價議定之。本公司

處分長廣精機公司股份之交易相對人,應優先以本公司符合資格之

股東為主;其中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係指處分長廣精機公司股份

時,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認購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且

依其所載持股數按比例計算得認購股數;如本公司股東無意願認

購長廣精機公司股份時,則由本公司在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股數內

,對本公司暨關係企業之員工及對長廣精機公司營運發展有助益之

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提出認購要約。本公司董

事會應依市場狀況及長廣精機公司營運情形,訂定處分價格、股數

、特定人之洽定及作業時程等事宜,並委請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

理性意見書,並按本公司當時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

理。

二、未來長廣精機公司申請登錄興櫃或上市相關作業所需釋股,本

公司應依相關法令及上市相關規範提撥股票供證券承銷商認購及

辦理過額配售等作業程序,提撥股數與價格除依前述相關規定辦

理外,依當時市場狀況以及長廣精機公司營運情形與證券承銷商共

同議定之。

6.因應措施:

上述釋股作業及放棄認購現金增資之作業原則,擬提請股東會

討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