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鑫創科技等9檔股票處置措施及期間
日期:2020年 7月 9日
主旨:公告鑫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原名:振
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統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旺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台
灣生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金益鼎企
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夠麻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處置措施及期間。
公告事項:
一、鑫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259)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
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7月10日起10
個營業日(109年07月10日至109年07月2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
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
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
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
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二、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原名:振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520)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
資訊,爰自109年07月10日起10個營業日(109年07月10日至109年07月23日,如遇
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
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
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
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
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三、系統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309)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
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7月10日
起10個營業日(109年07月10日至109年07月2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
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
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
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四、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223) 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
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
易資訊,爰自109年07月10日起10個營業日(109年07月10日至109年07月23日,如
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號:6223)及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
號:62234)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
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
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
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五、台灣生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649)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
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7月10日
起10個營業日(109年07月10日至109年07月2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
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
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
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六、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390)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
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7月10日起
10個營業日(109年07月10日至109年07月2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390)及金
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83905)改以人工管
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
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
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
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
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七、夠麻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472)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
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7月10日起10個
營業日(109年07月10日至109年07月2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
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
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
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
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