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銘旺科董事會決議修訂112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等項目內容(增加討論事項)

日 期:2023年05月11日

公司名稱:銘旺科 (2429)

主 旨:銘旺科董事會決議修訂112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等項目內容(增加討論事項)

發言人:林以山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自強四路九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私募增資案辦理情形報告。

(4).本公司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董事暨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5/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提案及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股東提案限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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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未於受理期間內寄送達受理處所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上述相關提案及提名文件請以書面親送或郵寄至本公司(桃園市中壢區

中壢工業區自強四路九號),受理提案期間為

112年4月17日至112年4月26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止(以寄送達為準)。

選舉候選人提名為

112年4月18日至112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止(以寄送達為準)。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辦理。

(三)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

股東以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 (02)3393-0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