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遠東銀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2年05月05日

公司名稱:遠東銀 (2845)

主 旨:遠東銀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發言人:林建忠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發行股數暫訂以500,000仟股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俟本案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按實際發行股數總額計算保留10%由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按實際發行股數總額計算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按實際發行股數總額計算80%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行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普通股與原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資本結構、提升本行資本適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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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暫訂發行股數、暫訂價格、發行條件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

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擬授

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之認股基準日、實際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募集相關事宜,

擬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