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遠東新受新竹縣政府裁罰案之說明

日 期:2020年10月21日

公司名稱:遠東新 (1402)

主 旨:遠東新受新竹縣政府裁罰案之說明

發言人:鄭澄宇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10/2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新竹縣政府來函,謂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09月23日

至本公司新埔化纖廠稽查,因水煤爐幫浦故障致熱媒油洩漏且於夜間引發

火勢,產生異味汙染物逸散,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處新臺幣500萬元罰鍰。

3.處理過程:

將於繳納期限繳納罰鍰,並審慎評估於法定期限內依法提出行政救濟。

4.預計可能損失:新臺幣50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故障設備已完成檢修,相同設備亦同步進行檢查,確認其安全性並加強安全管理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