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嘉董事長等人於台灣高等法院案件更一審判決宣告之

日 期:2020年08月11日

公司名稱:通嘉 (3588)

主 旨:通嘉董事長等人於台灣高等法院案件更一審判決宣告之

發言人:黃雅卿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等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金上重更一字第18號

4.事實發生日:109/08/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等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而起訴乙案,臺灣高等

法院於民國109年7月31日更一審判決,維持緩刑刑度之宣告,本公司董事長等人於民國

109年8月11日接獲判決書。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件對本公司之業務及財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