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迅杰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日 期:2021年09月14日

公司名稱:迅杰 (6243)

主 旨:迅杰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發言人:詹筱秦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9/14

2.減資基準日:110/09/1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NA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NA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6,322,841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0年8月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額新臺幣386,538,52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38,653,852股,全數用於彌補虧損,實收資本額減為新台

幣363,228,410元,股數為36,322,84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此案業經

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10年9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4717號函核准在案。

(2)前項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38,653,852股,減資比例為51.55449%,據減資

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515.5449股

(即每仟股換發484.4551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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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日,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

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

部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本次減資基準日訂定為110年9月15日,並向科技部申請減資變更登記。

俟呈奉科技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有價證券內容

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畫。

(4)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若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

時,擬授權董事長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