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調整泰谷光電等11家上櫃有價證券之交易方式

日期:2019年11月18日

主旨:調整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上櫃有價證券之交易方式,及

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上櫃有價證券之處置事由,自108

年11月19日起實施。

公 告 事 項:

一、上櫃有價證券新增為變更交易方法、新增分盤方式交易、取消分盤方式交易

及恢復普通交割方式交易之公司如下,其原因詳如附件一:

(一)新增為變更交易方法之上櫃有價證券簡稱(代號):泰谷 (3339) 、勝昱(

4304)、金利 (5383) 、德宏 (5475) 、沛亨 (6291) 、通訊-KY (6404) 。其中本

中心前於108年11月5日公告勝昱公司股票為處置之有價證券,自108年11月6日起

10個營業日(108年11月6日至108年11月1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

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

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

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

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該公司

上櫃有價證券現依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自108年11月19日起新增為變更交易方法

,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其有價證券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

(二)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但新增分盤方式交易之上櫃有價證券簡稱(代號):泰偉

(3064) 、亞獅康-KY (6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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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但取消分盤方式交易之上櫃有價證券簡稱(代號):凱鈺

(5468) 。

(四)恢復普通交割方式交易之上櫃有價證券簡稱(代號):和進 (3191) 、典範

(3372) 。

二、上開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公司,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其有價證券時,

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如需採分盤方式交易之有價證券,每30分鐘撮

合一次。

三、上開新增為變更交易方法、新增分盤方式交易、取消分盤方式交易及恢復普

通交割方式交易,自108年11月19日起實施。

四、燦星旅 (2719) 及天揚 (5345) 繼續維持變更交易方法,惟其變更交易之事

由已有變動,變動原因詳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