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調整泰谷光電等11家上櫃有價證券之交易方式
日期:2019年11月18日
主旨:調整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上櫃有價證券之交易方式,及
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上櫃有價證券之處置事由,自108
年11月19日起實施。
公 告 事 項:
一、上櫃有價證券新增為變更交易方法、新增分盤方式交易、取消分盤方式交易
及恢復普通交割方式交易之公司如下,其原因詳如附件一:
(一)新增為變更交易方法之上櫃有價證券簡稱(代號):泰谷 (3339) 、勝昱(
4304)、金利 (5383) 、德宏 (5475) 、沛亨 (6291) 、通訊-KY (6404) 。其中本
中心前於108年11月5日公告勝昱公司股票為處置之有價證券,自108年11月6日起
10個營業日(108年11月6日至108年11月1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
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
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
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
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該公司
上櫃有價證券現依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自108年11月19日起新增為變更交易方法
,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其有價證券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
(二)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但新增分盤方式交易之上櫃有價證券簡稱(代號):泰偉
(3064) 、亞獅康-KY (6497) 。
(三)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但取消分盤方式交易之上櫃有價證券簡稱(代號):凱鈺
(5468) 。
(四)恢復普通交割方式交易之上櫃有價證券簡稱(代號):和進 (3191) 、典範
(3372) 。
二、上開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公司,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其有價證券時,
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如需採分盤方式交易之有價證券,每30分鐘撮
合一次。
三、上開新增為變更交易方法、新增分盤方式交易、取消分盤方式交易及恢復普
通交割方式交易,自108年11月19日起實施。
四、燦星旅 (2719) 及天揚 (5345) 繼續維持變更交易方法,惟其變更交易之事
由已有變動,變動原因詳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