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調整晶宇上櫃有價證券之交易方式,繼續變更交易方法。

日 期:2022年11月15日

公司名稱:晶宇 (4131)

主 旨:調整晶宇上櫃有價證券之交易方式,繼續變更交易方法。

發言人:紀文勝

說 明: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1/11/15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引用條款: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發生緣由:本公司前因公告並申報111年第2季之財務報告顯示顯示其淨值已不低於所

列示股本二分之一,惟淨值仍未較前期增加,而採預收款券方式交易。本次公告並

申報111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依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公司

有價證券時,應繼續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1/11/1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公司有價證券時,應繼續先收足款券

始得辦理買賣申報。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