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114/04/29重大訊息說明)博瑞達應材董事會決議取得不動產相關事宜

日 期:2025年05月08日

公司名稱:博瑞達應材 (6972)

主 旨:(補充114/04/29重大訊息說明)博瑞達應材董事會決議取得不動產相關事宜

發言人:魏英傑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734地號

建物: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9、9之1、9之2號十樓及地下8個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4/4/29~114/4/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155.82平方公尺,折合47.1356坪

建物:1,392.14平方公尺,折合421.12坪

交易總金額:287,936,300元(補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一、交易相對人:利百代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簽約後支付10%,完稅後支付10%,過戶後支付80%。

其餘均依合約條件執行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一、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酌目前市場價格及與賣方議價

二、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公正第三方獨立鑑價機構鑑價報告

三、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306,292,30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葉芷宜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開業證書字號:(114)北市估字第00035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第一太平戴維斯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依合約支付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不動產做為公司自用辦公大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04月29日同意通過。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本公司審計委會員於114年04月29日同意通過。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