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國碩108年度現金增資案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管會核准

日 期:2020年04月01日

公司名稱:國碩 (2406)

主 旨:(補充)國碩108年度現金增資案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管會核准

發言人:陳繼明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01

2.公司名稱: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請

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限3個月至109年8月13日,業經金管會109年3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

1090335254號函核准在案。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取得金管員會延長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募集期限三個月至

109年8月13日之核准函,未來將視資本市場狀況,尋求最適發行時點,就每

股認購價格、除權交易日、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實際上市日期

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 諾 書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碩公司)一○八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

109年2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007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近期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使得國際經濟環境前景未明,鑑此不能預見

且不能避免之不可抗力事件所致國內股市及債市等金融市場波動之劇烈影響,國碩公司

為避免遽然訂價後發行損及公司股東權益及確保募資完成,特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

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09年8月13日,以維護公司最大利益與公司股東權益。

國碩公司在此特別聲明,本次現金增資延後募集而導致相關認股人之權利受損,而在

相關認股人、投資人、借券人及證券商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國碩

公司負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繼明

中華民國一○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