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華興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日 期:2021年03月22日

公司名稱:華興 (6164)

主 旨:補充華興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發言人:倪志誠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22

2.公司名稱: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4.既得條件:

4.1.2公司整體績效指標:

(1)公司績效只要發放前一年度依表列時間達成下列三個指標中的兩個即可發放;

(2)民國110年三個指標只設絕對值,只要三個指標中達成兩個就發放可發放股數之

100%,未達成至少兩個則不發放。

(3)民國111年及以後每個指標分為高、中、低標,以三個指標中達成至少兩個的較

高標準為發放依據,達高標可發放到期股數的100%,達中標可發放到期股數之

70%,達低標可發放到期股數之40%,未達標則不發放。舉例說明,如民國111年

三項績效指標各達成高、中、低標,則因為中標至少有兩個指標達成,因此本

例應以中標為發放標準,將發放到期股數的70%。

(4)除民國110年指標為絕對值且不分高、中、低標外,自民國111年起指標以相對

前一年實際營運結果之成長率或增加幅度為達標依據。

(5)詳細績效指標與標準說明如下:

績效指標 民國110年 民國111年及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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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收淨額 達新台幣9.5億(含)元 高標:成長25%

中標:成長20%

低標:成長15%

營業毛利 達新台幣2.3億(含)元 高標:增加NTD8,000萬元

中標:增加NTD6,000萬元

低標:增加NTD4,000萬元

營業利益 轉虧為盈(新台幣0元以上) 高標:增加NTD8,000萬元

中標:增加NTD6,000萬元

低標:增加NTD4,000萬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4.既得條件:

4.1.2公司整體績效指標:

(1)公司績效只要發放前一年度依表列時間達成下列三個指標中的兩個即可發放;

(2)民國110年三個指標只設絕對值,只要三個指標中達成兩個就發放可發放股數之

100%,未達成至少兩個則不發放。

(3)民國111年及以後每個指標分為高、中、低標,以三個指標中達成至少兩個的較

高標準為發放依據,達高標可發放到期股數的100%,達中標可發放到期股數之

70%,達低標可發放到期股數之40%,未達標則不發放。舉例說明,如民國111年

三項績效指標各達成高、中、低標,則因為中標至少有兩個指標達成,因此本

例應以中標為發放標準,將發放到期股數的70%。

(4)除民國110年指標為絕對值且不分高、中、低標外,自民國111年起指標以相對

前一年實際營運結果之成長率或增加幅度為達標依據。

(5)詳細績效指標與標準說明如下:

績效指標 民國110年 民國111年及以後

營收淨額 達新台幣9.5億(含)元 高標:成長25%

中標:成長20%

低標:成長15%

營業毛利 達新台幣2.3億(含)元 高標:增加NTD8,000萬元

中標:增加NTD6,000萬元

低標:增加NTD4,000萬元

營業利益 轉虧為盈(新台幣0元以上) 高標:增加NTD8,000萬元

中標:增加NTD6,000萬元

低標:增加NTD4,000萬元

上述指標之金額、比率均不含任何外部補助款項。

9.因應措施:補充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