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裕隆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0年08月10日

公司名稱:裕隆 (2201)

主 旨:裕隆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羅文邑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10

2.減資基準日:109/08/1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民國(以下同)109年6月18日

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9242號函申報生效,茲依據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相

關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

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15億7,291萬9,909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

(以下同)10元,共計157億2,919萬9,090元。

三、本次減資57億2,919萬9,09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億7,291萬

9,909股,用以健全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

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

比率為36.4239%。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總金額及換發比

率: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0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

發金額計100億元。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

比率銷除股份,即每仟股銷除364.239股(每仟股換發約635.761股);

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起

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自行併湊,向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合併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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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由本公司依股

票面額折付現金 (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

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認購之。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

:109年10月6日。(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9年10月7日起至

109年10月16日止。(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10月8日(109年

10月11日適逢假日提前,現場過戶請於109年10月8日(星期四)下午

17:0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9年10月8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9年10月12日

起至109年10月16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9年10月16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09年10月19日。

(7)本次換發之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發程序及手續:(1)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

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持有現股之舊股票

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現股舊股票、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單

位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3)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

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持現股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

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4)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單位,10489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

號7樓,電話:(02)2515-6421。

七、獲配本公司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

現股未轉讓或未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

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

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

八、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

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並另行公告之。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

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9/10/16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10/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10/16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9/10/19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000,000,0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