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虹光董事會決議辦理修正111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 期:2022年05月12日
公司名稱:虹光 (2380)
主 旨:虹光董事會決議辦理修正111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發言人:郭龍章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股數:20,000,000股;發行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實際募集總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10元,惟向金管會申報案件時之暫定發行價格及俟主管機關通
過後之實際發行價格,將依「證券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
則」之規定訂定,以定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
數擇一為基準價格,以不低於基準價格之七成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並授權董事長與主辦承銷商於每股7~15元之區間內參考市場狀況後共同議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2,000,000股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計2,000,000股辦理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餘1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認購,併湊後
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之。惟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為本公司普通
股股本,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每仟股可認購股數因此發生變動者,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認股率調整事宜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
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應客觀環境
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如有低於股票面額,此係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
屬合理;如造成公司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視未來公司營運
及市場狀況,以盈餘、資本公積或減資彌補等方式處理。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
基準日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若實際發行價格低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
較預訂不足時,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而若實際發行價格高於暫定發行價格
致募集金額較預定增加時,增加之資金亦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4)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
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