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藥華藥董事會決議辦理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日 期:2023年03月09日

公司名稱:藥華藥 (6446)

主 旨:藥華藥董事會決議辦理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發言人:林國鐘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9

2.增資資金來源: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實際發行金額將依海外存託憑證實際發行之單位總數、

發行價格及訂價日當時新臺幣兌美元匯率予以計算。

(2)發行股數:暫訂發行普通股股數25,000仟股至34,000仟股。董事長與國

外主辦承銷商得視市場狀況調整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由董事長及國外主辦承銷商視當時市場狀況共

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之10%

10.公開銷售股數: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包括符合一定

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股數業經本公司於中華民國111年

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

以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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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未認購之部分,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及/或亦得視市場需要一併列

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表彰之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子公司PharmaEssentia USA Corporation及PharmaEssentia

Japan KK。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

、發行股數、發行條件、發行相關機構、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事項,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市場

狀況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為配合本次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擬授權董事

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相關契約及/或文件,及為本公司辦理

有關之事宜。

(3)前述未盡之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