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電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1年03月26日

公司名稱:華電 (1603)

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蔡旭卿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中山東路二段三六二號(本公司新屋廠)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

(2) 本公司監察人審查109年度決算報告。

(3) 本公司109年度董事、監察人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4)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5) 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6) 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 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提請承認。

(2) 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提請討論。

(2) 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提請討論。

(3)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討論。

(4)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討論。

(5)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請

討論。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第二十五屆董事5席(含獨立董事3席)。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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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0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3日止受

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

4月2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

是否列為議案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本公司受理處所: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地址:10452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58號4 樓(02)259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