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鎂鑫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麗崴管顧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

日 期:2021年07月09日

公司名稱:華鎂鑫 (8087)

主 旨:華鎂鑫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麗崴管顧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

發言人:楊慶堂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麗崴管顧股份有限公司100%普通股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0/7/9~110/7/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6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7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2,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香港商麗珅投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之人及麗智投資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實質關係人(董事長同一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華鎂鑫將藉由麗崴管顧旗下集團資源,

擴展綠電能源領域,創造雙贏綜效。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無

3.前次移轉價格:無

4.前次取得日期: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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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簽約後30日內交付保證金為交易總價金20%

2.簽約後60日內交付標的公司之實體股票,於交付實體股票後3日內支付剩餘價金。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據股權評價報告及獨立專家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0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持有麗崴管顧(股)公司總發行股數1,600,000股

金額總計新台幣112,000,000元

持股比例100%

無權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32.79%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9.99%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83,62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華鎂鑫將藉由麗崴管顧旗下集團資源,擴展綠電能源領域,創造雙贏綜效。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7月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7月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李定益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021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及未動用之短期金融機構融資額度可作為資金來源

28.其他敘明事項:

每股交易金額新台幣70元相較評價管理師出具股權評價價值96.57元為低,

並取具獨立專家價格合理性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