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義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日 期:2020年09月04日

公司名稱:華義 (3086)

主 旨:華義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發言人:李俊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9/0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私募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

相關函令規定之應募人為限。應募人選擇目的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

助益者為首要考量。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

洽其規定範圍之特定人認購。

4.私募股數或張數:擬於普通股10,000仟股之額度內,自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

一次或二次辦理

5.得私募額度:擬於普通股10,000仟股之額度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

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

實際定價日、實際參考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據上述

規定,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

範圍內決定之。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考上述參考價格,再加上考

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為因應市場變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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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穩健經營與財務結構安全性之考量,如致本次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情形時,

將造成累積虧損增加,未來將視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提報董事會決議,以減資、盈餘、

資本公積或其他法定方式彌補虧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改善財務

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並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私募有價證

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等,故

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資金,以提高本次資金募集之時效性及機動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實際參考價格俟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

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條件

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

管機關申請私募有價證券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詳盡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