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園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5月05日

公司名稱:華園 (2702)

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涂慶昇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六合二路279號(本公司一樓竹林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5)股東提案處理情形報告。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7)子公司HOLIDAY GARDEN U.S.資金貸與他人餘額超現改善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9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9年度盈虧撥補議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4)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不動產處分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訂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受理處所、期間及提案應注意事項如下:

1.受理處所: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科(地址:高雄市六合二路二七九號,連絡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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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07-2410133)。

2.受理期間:110年4月12日至110年4月22日止。

3.受理方式: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10年4月22日下午5時前將書面提案蓋妥印鑑後,

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股務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加

註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及印

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提案應注意事項:

(1)提案股東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須達百分之一。

(2)所提議案須為股東會依法得決議事項。

(3)各股東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內容不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

(4)提案之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