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南金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 期:2020年03月23日

公司名稱:華南金 (2880)

主 旨:華南金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

發言人:呂金火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華南銀行總行大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8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8年度決算報告。

(三)本公司108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募集國內108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二)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辦理本公司108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請審議案。

(二)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審議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108年度盈餘分派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者。

(二)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廣告

(三)受理期間:109年4月6日起至109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9年4月15日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

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

行政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

三、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

知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期間自109年5月20日起至

109年6月16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https://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