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茂達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新增討論事項)

日 期:2021年05月11日

公司名稱:茂達 (6138)

主 旨:茂達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新增討論事項)

發言人:王志信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篤行一路6號(本公司)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109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09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報告。

(4)109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9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2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

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110年04月16日至1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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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26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以書面提案申請。

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辦理書面申請。

受理提案處所為茂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園區篤行一路6號)。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

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4)本次股東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0年5月23日至110年6月19日止,

股東得於前述期間,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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