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良維代子公司良穎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事宜

日 期:2020年03月30日

公司名稱:良維 (6290)

主 旨:代子公司良穎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向關

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事宜

發言人:何森義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

XX小段土地):不動產使用權資產,座落:廣東省深

圳市寶安區松崗鎮塘下涌村第二工業大道20號2.事實發

生日:109/3/30~109/3/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

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

易數量:廠房、辦公室及宿舍面積合計30,248平米交易

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現值:RMB 3,289,004.47 4.交易

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

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

深圳高萬明曙實業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

事對該公司具有控制力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

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成本考量及營運規劃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前次

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

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

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

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

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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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條件:每月25日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

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10.專業估

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

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

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

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

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

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業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

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

通過日期:民國109年3月30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

會同意日期:民國109年3月30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

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

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

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

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