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就志信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之裁定

日 期:2020年05月28日

公司名稱:志信 (2611)

主 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就志信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之裁定

發言人:江文隆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張綱維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司票字第6354號

4.事實發生日:109/05/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依據與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兩岸及國內航線

合作管理契約」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保證人張綱維先生本

票裁定強制執行。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核發「民事裁定

確定證明書」。

裁定主文如下:

相對人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

付聲請人新臺幣貳億肆仟玖佰伍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八年

十二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

為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6.處理過程:依法律程序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財務狀況健全,

營運資金充足,此案對本公司財務調度及日常營運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