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聯寶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日 期:2023年03月16日

公司名稱:聯寶 (6821)

主 旨:聯寶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發言人:譚偉傑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787,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7,870,000元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新台幣30元溢價發行,惟向金管會委託之機構申報案件

之暫定發行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承銷時,參酌當時市場狀

況及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18,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369,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

之1規定及本公司110年7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不受公司法

第267條關於原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

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

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期間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

合約及其他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

核示或基於營運評估及客觀環境而有所修正之必要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