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律董事會決議通過與立訊集團合資赴越南設立新公司美律立訊(越南)(補充109年4月30日)

日 期:2021年07月29日

公司名稱:美律 (2439)

主 旨:董事會決議通過與立訊集團合資赴越南設立新公司美律立訊(越南)有限公司(補充109年4月30日)

發言人:黃朝豊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直接投資越南地區;

創設新公司美律立訊(越南)有限公司;

現金投資美元12,240仟元。

2.事實發生日:109/2/27~110/7/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元12,240仟元;取得51%股權。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聯滔電子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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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匯款。

(2)金額:美元12,240仟元。

(3)付款期限:自合資公司獲得ERC的90天之內必須完成注資。

(4)企業在營業期限內不得減少其註冊資本,但因入股資金額

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而確需減少並經審批機構批准的除

外。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美律立訊(越南)有限

公司51%股權。

(2)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金額:美元12,240仟元。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佔總資產之比例:1.25%。

(2)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3.2%。

(3)營運資金數額:-562,864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1)因應中美貿易戰客戶需求Out of China,增加海外

生產據點,以提昇國際市場競爭力,而越南生產成本

較低、具有賦稅優惠,離中國距離近,運輸成本低,

相對東南亞國家供應鏈完整,且美律在泰國已有廠處,

可分散其國家風險,故本公司擬規劃南向越南投資案。

(2)合資對象立訊集團已有投資越南經驗具既有資源,

與其合資以分擔營運風險。未來由本公司主導客戶服

務,立訊集團主導工廠營運,並透過立訊集團在生產

管理上的核心能力,共同來規劃與營運成長所需的生

產基地,以雙方合作與技術交流,發展出滿足客戶需

求之優質且具國際競爭力的產品;各取所長,達到合

資的多贏效益。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無。

22.會計師姓名:

無。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無。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本公司資金來源擬由自有資金之支出。

28.其他敘明事項:

實際投資金額為美元12,240仟元,後續將不繼續投入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