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確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3月14日

公司名稱:精確 (3162)

主 旨:精確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程清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46巷19號3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提名期間為112年3月17日至112年3月27日止

受理處所為:精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46巷19號3樓)

受理提案方式: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依公司法第165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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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有第1項但書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4月30日至112年

5月27日止,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

投票,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

(3)本案如有相關未盡事宜,除法令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