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確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0年03月30日

公司名稱:精確 (3162)

主 旨:精確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呂誌洋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陶芳庭園餐廳(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170巷19之5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8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08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不繼續辦理108年度股東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5)本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規定認列資產減損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承認本公司民國108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4)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修訂案

(5)解除董事及其他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2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N/A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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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09年4月10日至109年4月20日止,

受理處所為:精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938號)。

受理提案方式:書面。

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9年5月23日至109年

6月19日止,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

投票,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

(3)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依公司法規定辦理,如有變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