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技降低對子公司精聯電子(股)公司持股比例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

日 期:2021年11月04日

公司名稱:精技 (2414)

主 旨:精技降低對子公司精聯電子(股)公司持股比例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

發言人:洪莉萍

說 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精聯電子(股)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例。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之子公司精聯電子(股)公司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8,000,000股,每股發行

價格21元,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4,200,000股予精聯電子(股)公司

員工認購,提撥10%計2,8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餘發行股數之75%計21,000,000股,由

原股東之持股比例認購。本公司持有精聯電子(股)公司股權58.15%,可認購股數為

12,211,296股。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放棄認購本次現金增資部分

股份,本公司持股比例由58.15%下降為40%,故放棄認購對其降低持股比例18.15%。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對其持股比率由58.15%下降為40%。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不適用。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策略性投資人。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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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不適用。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18.15%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4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勝傑會計師事務所 塗勝傑會計師

本次現金增資價格為21元,經評估增資價格之訂定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勝傑會計師事務所 塗勝傑會計師

對精技電腦(股)公司之股東權益無重大不利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0/11/04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04

16.董事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