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成科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調整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及新股票上市日期)

日 期:2021年09月23日

公司名稱:精成科 (6191)

主 旨:精成科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調整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及新股票上市日期)

發言人:邱郁盛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0/08/2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110年7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0年8月17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43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依據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

計畫。

現擬調整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及新股票上市日期,調整後日程如下所示:

一、本次辦理換發之股份總數、每股面額及總金額:

(一)換發股份總數及金額:原已發行普通股515,546,90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5,155,469,030元整。

(二)減資銷除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普通股41,243,90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計新台幣412,439,030元整;減資比率:8.00%。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普通股474,30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4,743,030,000元整。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各股東所持有之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20股(即每仟股減少80股)。

每仟股退還現金新台幣800元。減資後普通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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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拼湊成整股,未拼湊

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

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10月12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10年10月13日至110年10月19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10月14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10月15日至110年10月19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10月19日

(六)新股票上市開始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10年10月20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10年10月27日

(八)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之新股票

其權利義務與與原股票相同。

三、換發新股之程序:

(一)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

事宜。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

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股東持有之緩課股票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

部分依規定按股票面額辦理所得申報。

(二)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

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請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存摺

,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三)股東若持有實體股票尚未送存集保帳戶,請於向證券商開立證券帳戶後,於

110年10月14日(含)前向本公司股務辦事處洽辦換發手續,緩課股份申請撥入

股東本人集保帳戶視同放棄緩課,依規定按股票面額辦理所得申報。

(四)現金減資退還之股款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

郵資由股東支付。

(五)辦理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辦事處,地址: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

電話:(02)2790-5885。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10/19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0/1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0/19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0/10/20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474,303,0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