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立康董事會決議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2月25日

公司名稱:立康 (6242)

主 旨:立康董事會決議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莊祐霖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立康生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國際會議廳

(地址:台南市永康區環工路29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109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109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第三案: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案。

第四案: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內容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內容案。

第二案: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內容案。

第三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內容案。

第四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內容案。

第五案:解除獨立董事許瑞祥先生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5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0年03月20日起至110年03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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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時至下午5:00時前)。

(二)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立康生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地址:台南市永康區環工路29號。

(三)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

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03月30日下午5:00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

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

(四)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24日至110年5月22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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