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科嘉-KY108年度現增普通股案延長資金募集期限暨返還認購股款暨利息補償

日 期:2020年03月26日

公司名稱:科嘉-KY (5215)

主 旨: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延長資金募集期限暨返還現金增資認購股款暨利息補償方案及承諾書

發言人:林志峰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26

2.公司名稱:科嘉(開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申請暫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暨

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限3個月至109年7月16日,業經金管會109年

3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6004號函核准在案。

6.因應措施:

(1).原109年2月4日及109年2月12日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認股

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已撤銷公告。

(2).因暫停原定於109年2月4日及109年2月12日公告之西元2019年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及延長西元2019年度現金資發行普

通股之募集期間三個月(延至109年7月16日)。為確保股東、投資人

及員工之權益,本公司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A.適用對象: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民國109年2月25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股東、投資人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之本公司員工,於本補償方

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投資人及本公司員工。

B.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投資人及員工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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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0.840%(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民國109年3月24日牌告一年期定期儲蓄

存款利率計算之。

註2:實際退款日為民國109年4月13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

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C:本公司已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延長西元2019年度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募集期限三個月至109年7月16日之核准函,

未來將視資本市場狀況,尋求最適發行時點,實際上市日期以本公

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 諾 書

KO JA (CAYMAN) CO., LTD.科嘉(開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科嘉

(開曼)公司)西元201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於民國109年

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23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每股以新台幣

50元溢價發行。有鑒於近日台灣資本市場變動急劇,本次現金增資

發行價格已與科嘉(開曼)公司普通股價格趨近,為避免影響股東

權益及資金募集之可行性,科嘉(開曼)公司擬暫停本次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相關作業及延長西元201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之

募集期限三個月(延至民國109年7月16日),以尋求最適發行時點,

若因此致投資人及員工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

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KO JA (CAYMAN) CO., LTD.

科嘉(開曼)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林 志 峰

西元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