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祥碩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日 期:2023年03月08日

公司名稱:祥碩 (5269)

主 旨:祥碩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發言人:林哲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8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250,000股

4.既得條件:服務年資與績效條件皆達成者。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員工經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如有未達成既得條件者,其認購股份本公司將

無償收回其股份(包含其股票股利)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2)實際被授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

績效、整體貢獻及其它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

核定;惟具經理人身分、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於發行前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

董事會通過。非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3)單一員工被授與之股數,係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

之九「本公司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

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已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

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之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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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112年01~02月之月平均收盤價883元計算,本次發行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250,000股,既得期間可能之費用化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220,75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既得期間4年加計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對每年減

少每股盈餘影響約為新台幣0.27~1.02元。然經整體評估,每年費用對本公司每股盈

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應先全數交

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簽署。

(2)除前項保管約定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針對尚未達

成既得條件之股份,員工均不得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

處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

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