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知悉並ENGIE EPS已指派獨立專家評估台灣水泥簡易強制收購程序之合理性

日 期:2021年05月19日

公司名稱:台泥 (1101)

主 旨:知悉並ENGIE EPS已指派獨立專家評估台灣水泥簡易強制收購程序之合理性

發言人:黃健強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19

2.公司名稱: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TC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ENGIE EPS董事會已按照法國金融市場管理局(Autorite des marches financiers,

”AMF”)之規章第261-1 I,1°及 2°條規定及其特設委員會的建議,任命法國金融

評估協會(Associes en Evaluation et Expertise Financiere)為獨立專家,

就完成TCC(”TCC”, 台灣證交所:1101)向ENGIE收購60.48%之 ENGIE EPS

(”ENGIE EPS”, 巴黎泛歐交易所:EPS)股權交易後之全現金簡易強制收購股份

要約進行合理性評估,前述股權交易及現金強制收購要約均以每股17.10歐元的

對價為之。

TCC業已告知ENGIE EPS,於強制收購股份要約完成後仍以繼續ENGIE EPS在巴黎

泛歐交易所上市地位為目標。因此,目前尚無計劃在要約之後實施逐出併購

(squeeze-out)程序。TCC並希望保持該股票較高的流通量和市場大量的流動性。

TCC未來將作為ENGIE EPS主要、長期持有股東,扮演著再生能源和儲能市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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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參與者,並且以合作夥伴之姿支持ENGIE EPS的國際發展並協助其尋獲所需

的財務資源。

宣告

本新聞稿於任何情況下皆不視為TCC、其關係企業或任何潛在關係第三人對ENGIE

EPS股份的要約收購。根據法國法令,與要約有關文件(包含條款與條件)將向法

國金融市場管理局(”AMF”)提交,以完成TCC對 ENGIE持有ENGIE EPS 60.48%

股份之收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相關說明請參照本公司110年4月19日公告”台灣水泥收購Engie Eps 60.48%

股權案之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