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益得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日 期:2021年07月27日

公司名稱:益得 (6461)

主 旨:益得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發言人:洪堯國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上限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20元至40元之價格區間內,參酌

市場發行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之股份,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實際保留員工認購數授權董事長決定)。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之10%,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股數由

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

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

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

日、繳款期、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

(2)本次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募集金額、每股發行價格、員工認購總數、計

畫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

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

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