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皇昌與「豐鑫開發投資(股)公司」簽訂分屋補充協議書取得不動產

日 期:2021年11月12日

公司名稱:皇昌 (2543)

主 旨:皇昌與「豐鑫開發投資(股)公司」簽訂分屋補充協議書取得不動產

發言人:官心惠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潭美段一小段405地號,及其上建物11樓2戶、

23樓4戶合計6戶,及停車位22位。

2.事實發生日:110/11/12~110/11/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1)土地持分面積:581.52平方公尺,折合約175.91坪。

(2)建物總面積:4,015.32平方公尺,折合約1,214.64坪。

(3)車位:22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639,899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豐鑫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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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依補充協議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合議。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642,140,920元。

2.景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637,656,4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賴晉緯。

2.景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怡均。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巨秉不動產估價師:(107)北市估字第000265號。

2.景瀚不動產估價師:(105)北市估字第00023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依約定。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建物:依解除合建契約協議書取得之補償。

車位:考量建物價值及原始分屋車位配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11月1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11月1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依解除合建契約協議書規定,本公司可取得建物1,135.974坪之補償,

實際取得建物1,124.64坪,多取得78.666坪,另購買車位22位,換算價

值後,本公司應給付豐鑫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48,386,5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