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百徽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0年08月12日

公司名稱:百徽 (6259)

主 旨:百徽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羅偉昌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12

2.減資基準日:109/07/22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依據本公司109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109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948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

票作業相關事宜,訂定本作業計畫:

一、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原資本總額及股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13,364,300元整,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111,336,430股。

(2)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58,292,24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95,829,224股,減資比率為86.07176%,為彌補虧損以改善財務

結構。

(3)減資後資本總額及股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5,072,060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15,507,206股。

(4)減資比率:本次減資比率86.07176%,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

各股東依減資比率每仟股減少860.7176股(即每仟股換發139.2824股),減資後未滿

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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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面額認購之。

二、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發行之股票將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採無

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三、預訂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9年09月09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09年09月10日至109年09月18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09月11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9年09月14日至109年09月18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9年09月18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9年09月21日。

(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

(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

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並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

(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9年09月11日(含)前將持有之舊股票、

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

須俟新股換發日(109年09月21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

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原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

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尚未送存集保之股票,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10058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郵寄辦理股票換發者,請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若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五、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六、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已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9/09/1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年09月14日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9/18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09年09月21日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6,028,035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38.87%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已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