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燦星旅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劃書

日 期:2022年05月13日

公司名稱:燦星旅 (2719)

主 旨:燦星旅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劃書

發言人:殳蓁蓁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3

2.減資基準日:111/05/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11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34,072,1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40,721,00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53,3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5,330,000 股

(含私募8,655,514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

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4.993 %。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換發後之新股票共計18,742,100股

(含私募10,581,95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計新台幣187,421,000元

整。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換發550.07股(即每仟股減少449.93股);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

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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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六、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111年07月08日。

(二)減資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1年06月30日至111年07月08日止。

(三)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07月03日。(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07月03日

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

07月01日下午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11年07月0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

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07月04日至111年07月08日止。

(五)全面換發新股票日:自111年07月11日起全面採無實體換發新股。

(六)新股票掛牌上櫃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櫃掛牌買賣日期:111年07月11日。

(七)自新股票上櫃買賣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

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已過戶舊股票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股東於

111年07月01日下午4時30分前,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換發,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未過戶舊股票,但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須於

111年07月11日後,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證券交付清單

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

後,另填妥換發新股票申請書,辦理換發新股票,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四)掛號郵寄者以111年07月0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五)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於新股票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行轉付集

保劃撥費用,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07/0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7/08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1年07月11日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8,742,1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