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為升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取得立承系統科技普通股暨以特定人認購其現金增資普通股,擬持股比率為58.9%~64.7%

日 期:2021年03月26日

公司名稱:為升 (2231)

主 旨: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取得立承系統科技普通股暨以特定人認購其現金增資普通股,擬持股比率為58.9%~64.7%

發言人:紀雅鈴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立承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0/4/9~110/4/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單位數量:18,500仟股普通股至20,300仟股普通股

交易單位價格:每股22元新台幣

投資上限為4億4仟6佰6拾萬元新台幣。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10年04月9日至110年04月29日間支付股權價款上限為4億4仟6佰6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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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參考依據:宏達創新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立承系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公允諾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榮鑫會計師事務所徐

仲榮會計師出具之立承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公允價值合理

性意見書覆核意見。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04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迄目前為止,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

總資產比例:不高於43.84%及股東權益比例:不高於83.64%,最近

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為723,176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藉由投資具智慧AI影像及熱像儀演算法等邊緣運算系統整合開發

能力之立承科技,加速完善"多元智慧環周安全監測系統"策略佈局,以

卓越智慧安全監測系統整合之自主技術研發團隊-為昇科 (毫米波雷達

、成像雷達)、立承(智慧AI影像及熱像儀)、至鴻(網通),建構全方

位多元傳感器系統關鍵價值鏈,無論是在全天候的測距測速及主動告

警有明顯優勢的毫米波雷達、作為智能安全監測慧眼,用以識別交通

號誌及生物型態的AI影像、在夜間主動偵測誤闖之生物體及偵測溫度

所不可或缺的系統-熱像儀、取代激光雷達,具低成本優勢的成像雷

達,以及所須的相關聯網系統技術,為升集團已布局完整,期以優

越整合競爭力,搶佔智能駕駛、智慧交通與城市等龐大商機,

為集團創造新成長動能。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榮鑫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徐仲榮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省236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27.資金來源:

銀行融資及公司營運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