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漢翔續約取得供營業使用之土地使用權資產事宜

日 期:2019年12月10日

公司名稱:漢翔 (2634)

主 旨:漢翔續約取得供營業使用之土地使用權資產事宜

發言人:馬萬鈞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中市西屯區廣明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8/12/10~108/12/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91,606.48平方公尺,折合88,210.96坪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2,860.34元/平方公尺,折合9,455.68元/坪

交易總金額: 834,094,36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年六月、十二月底繳納租金,該租金依政府公告地價或租率調整

租期: 2020/01/01~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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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約定事項:租賃基地,限原有已建房屋及建築物之用,乙方需整修或擴建房屋

或建築物,以作為航空業之使用時,應向甲方取得同意書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續租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按政府公告地價及租金率

決定租金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交易對象為國內政府機關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交易對象為國內政府機關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交易對象為國內政府機關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生產及營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