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漢來美食補充111年4月14日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經股東會同意後,簽訂租賃契約)

日 期:2022年06月01日

公司名稱:漢來美食 (1268)

主 旨:補充111年4月14日漢來美食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經股東會同意後,簽訂租賃契約)

發言人:林淑婷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段0012-0000地號A標區 1~5樓及地下樓層部份面積

2.事實發生日:111/6/1~111/6/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約5,345坪

租金總金額:每月租金為新台幣7,750千元(未稅);每坪1,450元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 約新台幣16.84億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漢來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及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

付款期間:依合約規定租賃之起算日20年,每滿3年租金上調3%。

契約限制條款:租賃物係供營業之用。

其他重要約定: 雙方同意在租賃期間屆滿後,符合合約相關規定,本公司

享有向交易相對人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6.88億

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6.81億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林金生

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葉紫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

(94)北估字第0060號

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109)宜縣估字第00004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營業場地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1年4月1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1年4月1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869,938,169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尚未有明確之起租日(因實際起租日即開始營運日),故使用權資產總金額

之估算基礎,係以112年4月假設之起租日,並將未來租賃期間預計給付之各期租金按

折現率計算現值;惟自實際起租日,擬依實際租賃期間之起迄日重新計算使用權資產

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