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豐董事會決議撤銷110年11月18日股東臨時會事宜

日 期:2021年10月15日

公司名稱:泰豐 (2102)

主 旨:泰豐董事會決議撤銷110年11月18日股東臨時會事宜

發言人:呂新義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15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11/18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觀音區環西路369號1樓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

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不適用。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0/2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1/1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第23屆第11次董事會於110年9月9日通過訂於110年

11月18日假桃園市觀音區環西路369號1樓活動中心召開110年第

二次股東臨時會(下稱「110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

由為全面改選董事、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二、本公司於110年10月15日業已由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等14名

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召集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完成

全面董事改選及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法人競業禁止限制等案

,故由第23屆第11次董事會原訂召集之110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現

已無召開之必要,經第24屆第2次董事會決議撤銷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