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昕生物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19年03月28日
公司名稱:永昕生物 (4726)
主 旨:永昕生物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之事宜。
發言人:陳炯祥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6號202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一○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一○七年股東常會通過之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案辦理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股東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
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3)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之停止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
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依法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訂為:自2019年
4月15日至2019年4月25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2019年4月25日下午5時前
送(寄)達。
(4)受理處所: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50-7
號4樓。
(5)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期前,將股東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
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
未列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