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樂士110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暨代收/專戶存儲價款行庫等相關事宜(增補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

日 期:2021年07月09日

公司名稱:樂士 (1529)

主 旨:樂士110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暨代收/專戶存儲價款行庫等相關事宜(增補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

發言人:陳龍發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7/08

2.發行股數:40,0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400,000仟元。

5.發行價格:新臺幣12.6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5%計6,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

依證券交易法第28-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75%,計30,000,000股,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千股可認購312.604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交法第28-1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10%,計4,0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若有認購不足或原股東持股比例不足認購一股之畸零股部分,自停過日起五日內

由股東自行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建置太陽能電廠。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7/23

13.最後過戶日:110/07/18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7/1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7/23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0/07/27~1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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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人繳款期間:110/08/30~110/08/3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07/08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新生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信維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6月23日

金管證發字第11003467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及其相關事宜如須修正或補充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3)本次現增之員工認股,從增資基準日起2年內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