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森鉅出售投資性不動產案予關係人

日 期:2020年11月06日

公司名稱:森鉅 (8942)

主 旨:森鉅出售投資性不動產案予關係人

發言人:陳啟煌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歸仁北段1446地號及1446-9地號

2.事實發生日:109/3/31~109/3/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出售土地面積為192.1156平方公尺,折合為58.1150坪。

出售價格為新台幣8,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鄭育承

與公司關係﹕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一般銷售

前次移轉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1151千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約定之付款明細收取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依市場價格。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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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NA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未達鑑價標準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NA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18.會計師姓名:

NA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NA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一般銷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