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根基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3月26日

公司名稱:根基 (2546)

主 旨:根基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黃慧仁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本公司一樓大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O九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一O九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一O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 :

A.本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

B.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O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O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

不得超過300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10年03月29日起至110年04月08日17時前於書面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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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

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送達本公司(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公

文收發處),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

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0年04月18日起至110月06月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

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10

年4月17日適逢例假日,故務請於110年04月16日下午5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

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

段83號5樓)辦理過戶;參加集保戶者,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

理過戶手續。

(3)開會通知書將另函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列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查詢;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股東會召集通知,依證交法第26條之2規

定,以本公告為之。

(4)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等相關規定

辦理,並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