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華上市有價證券經證交所處置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日 期:2021年05月18日

公司名稱:東華 (1418)

主 旨:東華上市有價證券經證交所處置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發言人:葉燕玲

說 明: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0/05/18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最近期(110年第1季)財務報告

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

第1款規定之情事,爰將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0/05/20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個月內無法補正或改善者,

致其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內無法補正或改善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