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和鋼鐵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東和鋼鐵七,代碼:20067)行使贖回權暨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1月18日

公司名稱:東和鋼鐵 (2006)

主 旨:東和鋼鐵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東和鋼鐵七,代碼:20067)行使贖回權暨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郭淑媚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18

2.公司名稱: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下稱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

格於109年12月24日,已連續30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30%(含)以

上,故本公司將以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

通知書」寄發日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

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請櫃檯買賣

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七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

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將於

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七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所持有之本轉換

公司債。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債券收回期間:110/02/04~110/03/05

(2)債券收回基準日:1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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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終止上櫃買賣日:110/03/08

(4)債券贖回價款發放日:110/03/16

(5)每張按債券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以現金贖回。

(6)債券收回價款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並統一於110年03月16日以匯款

或郵寄支票方式給付予各債券持有人,匯費及支票處理費自收回價金中

直接扣除。

(7)本轉換公司債係以無實體發行,請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一營業日

(即110年03月04日)前至往來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

回/賣回申請書」,並填妥債券持有人之匯款銀行帳號,及檢附(a)證券存

摺;(b)集中保管帳戶印鑑,辦理債券收回手續。

(8)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一營業日(即110

年03月04日)前未至往來券商辦理債券贖回手續者,本公司將按「債券面

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9)若債權人不欲由本公司行使贖回權,得至往來券商以轉換價格申請轉換普

通股,至遲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一營業日(即110年03月04日)提出申請。

(10)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樓

電話:(02)2586-5859